富商月給10萬婚前贈屋 她被傳染性病悔婚

盧姓富商身價上億,每月給謝姓女友10萬元,2人打算在情人節結婚,盧男婚前3天將一棟房屋移轉到女方名下,謝女卻悔婚。盧男訴請返還房屋,高等法院認定2人即將結婚,男方才將房屋登記女方名下,判謝女返還房屋。今日出版的《自由時報》報導,年約40歲的盧男在台北市、桃園等精華地段擁有4棟房屋,身價上億,他和謝女同居多年,原本103年2月14日情人節結婚,盧男婚前3天,將桃園一棟房屋移轉到謝女名下,未料謝女突然悔婚。謝女指,盧男性慾強,幾乎天天要,因盧男每月給予10萬元生活費,她只好配合,但103年2月身體不適就醫,發現遭傳染「生殖器皰疹」性病,只能緩解症狀,無法痊癒。盧男稱,花大錢和謝女拍婚紗照,好友都知道2人訂有婚約,謝女卻悔婚。高等法院傳訊多位2人好友,均證稱2人有婚約,盧男才將房屋移轉給謝女;法官判謝女應返還房屋。(即時新聞中心/綜合報導) 本文由《蘋果日報》授權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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