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人姦殺少女問「爽不爽」還焚屍,但因為「這個原因」遭減刑!網爆怒:「放出來繼續殺人!」

新竹縣竹東男子「冥王」林春雄於2015年5月間,因為不滿14歲邱姓少女辱罵女友黃曉雲,竟找女友及朋友等4人,將邱姓少女押走她毆打,最後與手下性侵、虐待她致死,最後還焚屍。一審判5人無期徒刑,然而高院認定5人沒殺人犯意,21日二審把殺人罪改依傷害致死罪論,林男與手下陳哲儒仍維持無期徒刑,其他3人改判20~28年徒刑,令社會錯愕震驚。  當時輕微智能障礙的邱姓少女與一名謝姓少女爭吵,謝姓女子跟28歲黃女告密邱罵她三字經,林春雄得知後夥同共犯,擔任板模工的27歲陳哲儒及21歲何文軒、23歲古志強,將邱女從網咖押到附近國小旁的步道呼巴掌,再拿棍棒、安全帽、石頭狂砸,之後還指姦,並要其他3人性侵得逞。 陳男還讓謝女拿石塊丟邱女,經路人發現後制止,林男一行人後來又把邱女帶到河濱公園竹林大橋下繼續打。陳男對已經不斷求饒的邱女說「給妳兩條路,一是打死妳,一條是讓我們上妳!」邱女怕被繼續毒打,林男大喊「上!」後邱女遭林男等人性侵,過程還羞辱「爽不爽?」、「誰的比較大」最後用腳踹邱女腹部。邱女因頭撞地重傷昏迷,在這時造成致命傷。林男以為邱女裝死,陳男還舉安全帽要砸,見邱女真的沒反應,一行人才離開去卡拉OK歡唱。心裡不安的何嫌偷偷返回現場,才發現邱女真的死了,其他人接到通報,回來用砂石塗死者臉部,隔天買汽油意圖焚屍。邱女屍體4天後被人發現,經法醫解剖,頭蓋骨輕微骨折、皮下嚴重瘀血,全身多處腐敗長蛆。後因謝姓少女向朋友炫耀,才造成全案曝光。 法院一審判林男5人惡行重大,當時台大醫院鑑定5人智力中低、易衝動欠控制,無反社會人格,沒有到難以教化程度,依殺人、加重強制性交等罪判5人全部「無期徒刑」。 但高院認定5人動機是為了「教訓死者,不是殺人」,把殺人罪改依傷害致死罪論,21日判處林、陳2名主謀依傷害致死、加重強制性交等罪,仍維持「無期徒刑」。另外,黃女因參與程度輕,改20年徒刑,何男有回頭救邱女的行動、古男到案坦承完整案情,都被減至25年與28年刑期,仍可上訴。被判無期的林男21日出庭聆判還押時,強調「會上訴!」據了解,5人也已和邱女家屬和解,共同賠償1000萬,但5人只有林男有一點錢,其他人名下都沒什麼財力。但這樣二審結果,引起公憤,網友怒批「焚屍是無殺人犯意?」、「只能說這些兇手真是太幸運了」「到底怎樣才叫有犯意的犯罪事實?」、「犯下這種罪的人還沒有殺人意圖?沒有殺人意圖早該把少女送去醫院,幹嘛讓她死在草叢裡」 「這是什麼鬼判刑,小老百姓的命不是命嗎,X!」來源:PT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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