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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mg]http://i6.funpeer.com/4L2BYL98z8yL.jpg[/img] (示意圖/翻攝自網路) 據《聯合新聞網》報導,桃園市23歲潘姓男子,一年多前在網路上認識讀高中的少女,他約少女到住處,兩人天雷勾動地火,隔天因為走路姿勢,被媽媽抓包登大人。 該少女對家人說「要到同學家溫習功課」,實際上卻是到潘男家。隔天清晨返家時,走路姿勢怪怪的,被媽媽發現有點跛。 [img]http://i6.funpeer.com/XNCFfBbVxF22.jpg[/img] (示意圖/翻攝自網路) 起初追問,少女還說是因為熬夜太累,但媽媽覺得不對勁,表示要打電話問同學。眼見瞞不住,少女坦承是和潘男,早上覺得有點痛,走路才不順,少女媽媽得知,氣得控告潘男。 桃園地院審理時,潘男坦承,都是經過女生同意。少女說兩人是男女朋友「有點喜歡他」,由於女生未滿16歲,仍構罪,法官依2個妨害性自主罪判他5個月徒刑、沒有宣告緩刑,一旦確定,還是要坐牢。 網友表示 「媽媽越想越不對勁」 「承認就算了,硬要講個兩次是怎樣,一定要那麼詳細嗎」 媽媽是老司機….   閱讀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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