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外地工作,拖著疲累的身體回宿舍,就是想要休息吧?可是如果你回到宿舍,看到兩個陌生男子,你能夠真正放鬆嗎?有一個22歲的黃小姐,她罹患了青光眼,眼睛不太好。
今年,她在廣告上看到馬來西亞首都的洗車中心,正在徵收銀員,當時她應徵時,被安排與女經理同住;不過女經理3月份時,竟然安排她住進員工宿舍,宿舍裡面有8位男性孟加拉外勞,他們9個人同住在一起,而且公司還安排2個外勞與她同房!
她家境清貧,沒有多餘的錢租房子,只有委屈住在宿舍,暫時和2個男性外勞同住。
圖 / 示意圖
黃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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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憶事發經過,她還心有餘悸,「自從其中一個外勞辭職後,另一個外勞就趁機強奸我。」
她事發後,曾向女經理投訴,可是對方不理會,只說,她自己搬去外面住。可是因為要額外花錢,她只有繼續忍受。被強暴1個月後,這位孟加拉外勞再度在宿舍強奸她!犯案後,還用利刃恐嚇,強調,如果她敢張揚出去,會對她不利。
外勞犯下獸行後,還威脅黃小姐不要張揚這件事情,否則會對她不利!同時,公司的女經理也威脅受害者,假如她敢向家人揭發事實,會叫警方把她捉起來、判她誣告。
圖 / 大馬的新聞
受害者再次被強奸後,再也忍受不了,只好報警此外,當她向警方投報時,查案的警官居然說:「有很多案件要調查」,沒有馬上帶受害者去醫院體檢,馬虎的態度令人不敢恭維!
警方突然結束調查,讓大家感到疑惑和不滿!
王賽之嚴厲譴責這家公司的女經理漠視女性員工的安全,竟然安排陌生男女同房共睡!「女經理怎麼可以把單身女子安排和外勞同住!這是送羊入虎口,嚴重違反1994年職工安全及健康法令第15條。」
圖 / 大馬的新聞
王賽之還說,這位女經理不但沒有提供好的環境給黃小姐,知道她遭到性侵後,居然恐嚇她。最令人氣憤的是,強奸案發生後,女經理不只沒有提供受害者援助,還在傷口上撒鹽、恐嚇受害者。她強調:「婦女組將會替黃小姐討公道,除了要求警方重新調查、重視殘障人士的案件,也會為這個受害提供『人道援助』。」她計畫將受害者安頓在福利中心,這家收容中心分別收容18歲以下未成年少女、以及18歲以上未婚懷孕婦女,除此之外,這個中心也會提供輔導和醫療照顧,直至受害者生產完畢,受害者可以選擇自己養孩子,或是交給他人領養。
王賽之很感嘆的表示,2016年底,警方已接獲9起強奸案和29起性騷擾案件。
馬華公共服務及投訴部主任張天賜 要求警方嚴正看待殘障人士的案件,務必要遵守標準作業程序調查,公平對待每個人。他說,會協助受害者討回公道,繼續督促警方辦案的進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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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雇主否認安排黃小姐住進男宿舍,他說,他發現黃小姐和孟加拉外勞發生性關係之後,才知道黃小姐已經住進宿舍。他說,當時他追問兩人的關係時,才得知兩個人正在交往,所以他不知道黃小姐為什麼要指控這個外勞。
兩方各說各話,不知道誰說的是真相?不過警方辦案態度草率!令人氣憤、難過!
資料來源:大馬的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