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暴力修法 對醫護「動口」最重罰5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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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 2017-04-06 18:49
▲最具影響力的新聞,都在NOWnews今日新聞。(圖/NOWnews) 大 中 小 嚇阻台灣醫療暴力,未來「動口」也可以罰了。立法院今(6)日初審通過醫療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將「辱罵」、「謾罵」以及「幹譙」醫護人員等公然侮辱行為入法,只要三讀通過,類似行為可依法開罰3到5萬元罰鍰;另如果觸犯刑責則移送司法機關辦理,罰責為3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30萬以下罰金。衛福部醫事司司長石崇良說,這次立法院針對醫療暴力修法,仍是為了保障病人的就醫安全,規範任何人不得以強暴、脅迫、恐嚇、公然侮辱或其他非法之方法,妨礙醫療業務之執行。石崇良指出,如果施暴者進一步毀損醫療設備或保護生命等措施,致生危險於他人之生命、身體或健康者,可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30萬元以下罰金,比照舊法;另妨礙醫事人員執行醫療業務者,可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30萬元以下罰金,修法並取消舊法中的拘役,可以直接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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