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家暴弒親 法務部擬放寬刑罰

18+火辣辣 | 檢舉
:0:3
發表於 : 2017-03-27 10:29
▲法務部政務次長蔡碧仲27日表示,殺害直系血親,其實有的是很惡劣,有些特別考量說親子關係的互動,有些是情有可憫,這些都透過具體的案件,由法官去衡酌。(圖/記者邱明玉攝,2017.3.27) 大 中 小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今(27)日審查《刑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其中備受關注的,就是《殺害直系血親尊親屬罪》,將從過去法定刑死刑、無期徒刑,改成比照普通殺人罪,可處死刑、無期徒刑或10年以上,但可加重刑責1/2,由法官依個案情節量刑。根據初步修正版本指出,近年來陸續發生多起殺害父母案例,多數被告都是不堪父母長期虐待、家暴,一時失手狠心弒父弒母,若依現行《刑法》規定,法官量刑時僅有死刑或無期徒刑兩種選項,明顯流於嚴苛,將建議修法比照普通殺人罪,改成可判死刑、無期徒刑或10年以上徒刑,但可加重刑責1/2,亦即賦予法官裁量權,可依個案實際狀況判刑。對此,法務部政務次長蔡碧仲在立院受訪時表示,殺害直系血親,其實有的是很惡劣,有些特別考量說親子關係的互動,有些是情有可憫,這些都透過具體的案件,由法官去衡酌。蔡碧仲強調,在法院的實務個案裡面,確實有些案件,雖然說對父母親有孝養之責,但事實上有些父母親對子女在教養上,確實有值得非議的地方,所以法官在判斷個案,可以考量這些情形。


[圖擷取自網路,如有疑問請私訊]

本篇
不想錯過? 請追蹤FB專頁!    


© 2017 FUNPEER All Rights Reserved. 使用條款 | 隱私條款 | 侵權舉報 | 聯絡我們


重要聲明:本網站是以即時上載文章的方式運作,本站對所有文章的真實性、完整性及立場等,不負任何法律責任。而一切文章內容只代表發文者個人意見,並非本網站之立場,用戶不應信賴內容,並應自行判斷內容之真實性。發文者擁有在 FUNPEER 張貼的文章。 由於本站是受到「即時發表」運作方式所規限,故不能完全監察所有即時文章,若讀者發現有留言出現問題,請聯絡我們。本站有權刪除任何留言及拒絕任何人士發文,同時亦有不刪除文章的權利。切勿撰寫粗言穢語、誹謗、渲染色情暴力或人身攻擊的言論,敬請自律。本網站保留一切法律權利。U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