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在超市買了箱牛奶,回家拆開發現百萬現金!

新奇百趣 | 檢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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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 2017-09-26 14:49
大家好,我是Ifunny趣味新聞小編Hannah!今天要來說說關於「男子在超市買了一整箱牛奶,回家拆開後竟發現百萬現金!」的事!不知道大家對於這個有多了解呢?一起來看看吧! (source: happytify) 你見到過成箱的鉅款嗎?見到後你會冷靜的看看是不是真錢嗎?你會直接報警嗎?小編估計不會哦。這不,一個男子在超市廉價買下了一箱即將過期的牛奶,回家拆開包裝居然發現內有數百萬現金!他居然直接報警了,不按套路出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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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某地流傳著一個關於過期的牛奶的故事,很多人都無法相信,不過真實的發生了這麼一件事情!一個男子在超市逛的時候發現特價的牛奶,於是貪圖便宜的他就拎著牛奶回家了,價格便宜,回到家男子拆開想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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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想到看到包裝盒裡的情況後大吃一驚,裡面有數百萬的現金!男子被嚇了一跳,趕緊打電話給派出所報警!警方也來調查後發現這些錢全是偽鈔,估計是跟惡作劇或者某些不法分子有關,現在正要全力偵破。


  關於出售、購買、運輸假幣罪  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於公安機關管轄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訴標準的規定(二)第二十條:“出售、購買、運輸假幣案(刑法第一百七十一條第一款)”出售、購買偽造的貨幣或者明知是偽造的貨幣而運輸,總面額在四千元以上或者幣量在四百張(枚)以上的,應予立案追訴。  構成這三種犯罪必須具備以下幾個條件:  1.行為人在主觀上出於故意。貨幣不是商品,不能出售是眾所周知的常識,在現實生活中更不可能存在用低於貨幣面值出售某一貨幣的情況。只有偽造的貨幣,才能有以低於貨幣面值出售或者購買的可能,因此,無論是出售者還是購買者,其主觀上想牟取非法利益,發不義之財的目的不言自明。至於運輸偽造的貨幣罪,行為人明知是偽造的貨幣而運輸,在主觀上也有故意。如果托運人並未向承運人如實告知所運貨物的真實情況,因受矇騙等原因不知道所運輸的是偽造的貨幣的,不構成犯罪。  2.行為人在客觀上必須有出售、購買、運輸偽造的貨幣的行為。“出售偽造的貨幣”是指以盈利為目的,以各種方式或途徑,以一定的價格賣出偽造的貨幣的行為。“購買偽造的貨幣”,是指行為人以一定的價格用貨幣買入偽造的貨幣的行為。“明知是偽造的貨幣而運輸”,是指行為人主觀上明明知道是偽造的貨幣,而使用汽車、飛機、火車、輪船等交通工具或者以其他方式將偽造的貨幣從一地運往另外一地的行為。(一般認為,“從一地運往另外一地”是指如從A省運往B省,而在某省某市A區與B區之間的運送不認定為運輸而應認定為持有。)  3.出售、購買、運輸偽造的貨幣,必須達到數額較大,才構成犯罪。這是區分罪與非罪的一個重要界限。 看完後是不是覺得Hannah小編在Ifunny趣味新聞分享的瘋新奇文章很好呢?想看更多好文,或是喜歡Ifunny趣味新聞的文章的話,可以按讚追蹤聊話題並分享這篇「男子在超市買了一整箱牛奶,回家拆開後竟發現百萬現金!」出去給大家一起看看喔!Reference: 看更多!請加入我們的粉絲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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