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為前女友訂賓士 妻不介意:我有法拉利

發表於 : 2014-11-21 12:00



浙江一名陳姓女子的老公曾經給前女友訂了一輛賓士,交了70萬元(人民幣,下同)的定金,但後來因為分手,車沒領,錢也沒拿回。陳女得知後,想討回定金,並表示不介意老公給前女友訂名車,自己已經訂了法拉利。此事在網上引發討論,不少網友調侃道:「有錢就是辣(那)麼任性!」


根據陳女指出,2011年10月,丈夫在賓士銷售店內給前女友訂了一輛SLS跑車,這輛跑車價錢是272萬元。「沒有關係,是他前女友嘛……而且我自己也訂車了,法拉利458(市價388萬元起)。」她說,當時自己與丈夫還只是朋友,所以對於這件事不會介意,也可以理解。




不過,跑車訂下沒多久,陳女丈夫就與前女友分手了,跑車沒去領,人也跑到國外;今年回國,才意識到還有70萬元定金沒領。陳女表示,「車已經賣掉了,所以也不產生損失費用之類,就協商盡量把70萬元要回來。」


而銷售店相關負責人指出,當時訂的車到了,陳女丈夫卻失蹤,「合約的簽署也不是跟他,是另外一個人(前女友),我們也通知了當事人,對方表示放棄。」負責人說,上述資料都有存檔,必要時可以拿出來。「目前來說,是很難協調好的,他們有他們的利益,公司也有公司的利益,在這個節骨眼上,透過法律途徑解決是最好的。」






[圖擷取自網路,如有疑問請私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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