頂新案二審 律師批高分檢不求證據只打媒體戰

一刻館 | 檢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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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 2016-02-24 00:13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頂新越南油案二審今(23)日下午在台中高分院召開第二次準備程序庭,高分檢在開庭前發稿給媒體,批評原審地院的無罪判決。頂新製油前董事長魏應充開庭前接受記者訪問,強調自家做的油全家人和員工都吃,絕無問題。頂新律師也拿出頂新屏東廠油槽的油品實際照片,強調頂新油顏色清澈,而非媒體誤植的噁油照。律師更痛批檢方不求證據,在開庭前就發稿、訴諸媒體公審,不僅不尊重合議庭,更有辱司法公平審理原則。
本次開庭重點在「證據」與「證據證明力」的認定。對於二審檢察官並無提出新證據,頂新律師質疑重炒一審冷飯,例如彰化地檢署曾因未分層抽樣及使用快篩法,測得頂新油多項數值超標,但在彰化合議庭以CNS所訂之正確採樣方式採集樣品,後送食品工業研究所檢驗,所有數據皆為合格,頂新律師強調,檢察官還將世界食品大廠專業的油品精煉技術曲解為詐欺之術,卻無法提出任何頂新油不可供人食用之證據。

對於高分檢向法院提出聲請傳喚食品科學教授孫璐西、腎臟科醫生顏宗海及姜至剛為鑑定人,頂新律師認為,孫璐西一審已擔任過鑑定人,依刑事訴訟法規定,同一證據再行聲請者無重覆調查之必要;且孫璐西在一審審理期間,曾多次投書媒體表達意見,律師向法官提出異議,認為孫的立場恐怕有所偏頗,不適合作為鑑定人,而顏宗海與姜至剛二人亦曾公開發表過對本案非中立之言論,即先預設頂新油有問題、再做評論,二人恐難其秉持客觀立場就待鑑定事項做專業判斷。

此案在彰化地院一審判決無罪後,社會譁然,當時彰院與彰檢更公開發新聞稿互表立場,在網路上引起廣泛討論。其中有媒體指出一審檢方未告知合議庭就到越南蒐證,但蒐證錄影內容與頂新原油使用之熬油豬隻並無相關,簡直是「遊歷兼蒐證」,且頂新律師認為錄影內容被分成19段影片,違反刑事訴訟法連續錄影之規定,應無證據能力。

頂新律師同時以《壹週刊》報導,指頂新前總經理常梅峰的偵訊筆錄存在南轅北轍的錯誤,一審合議庭曾當庭堪驗偵訊錄音光碟,發現常梅峰偵訊時說的是「魏應充『沒有』指示油品採購」,但筆錄卻記成「有指示」,沒有卻說成有,檢方還以此錯誤供述作為重要證據,後來竟只以「筆誤」帶過,律師質疑,檢方辦案之鬆懈程度可見一斑。
頂新律師強調,如今本案進入二審階段,高分檢仍持續拿一審檢察官的證據來起訴,再被律師打臉無視頂新進口豬油合格安全的證據,不僅缺乏犯罪證據就起訴,甚至訴諸媒體、只想贏得社會支持,操弄民粹、有違司法正義。




檢察官素質堪憂  不努力找新證據
重複一審的說法 要二審幹嘛
筆錄做錯還說是筆誤也太誇張  

到底是不想舉出新證據還是舉不出來啊 越來越覺得奇怪了


[圖擷取自網路,如有疑問請私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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